南庄

南庄抗日事件

南庄抗日事件的介紹要有:主要領導人 結果
南庄抗日事件*主要領導人:日阿拐(賽夏族族長)*事件簡介:此事件發生於西元1902年

明治35年7月。

臺灣總督府為了獲得竹苗一帶山區的樟腦資源

不惜以優勢武力介入原住民族既有的生存空間與生產結構

扭轉原住民過往對祖靈賜與之山林原野土地的擁有與使用習慣。

日人治臺後對原住民地區開發政策的調整

迫使原住民部落遭受結構性外力的殘酷介入

難以置身事外的南庄賽夏族人

其命運因此而有戲劇性的改變

因為樟腦開發權限的歸屬成為「南庄事件」的導火線。

簡言之

日阿拐之所以抗日

其所反抗的對象無疑是松田時馬所代表的日本製腦業者和「南庄支廳」所象徵的日本臺灣總督府的樟腦專賣制度

以及剝奪原住民生業和土地的「理蕃」政策。

「南庄事件」最初的引爆點應該是1902年(明治35年)7月4日南庄支廳管內南方八卦力地方一名巡查與數名隘勇在巡邏途中和原住民起衝突

巡查受傷開始。

而7月5日又傳來南庄支廳管內各部落恐有不穩的情報

新竹廳長里見義正立刻要求警察本署長派遣警部1名、巡查10名前往南庄支廳戒備並安撫人心。

在收到新竹廳的要求後

總督兒玉源太郎在7月6日下令混成第一旅團長派遣守備隊駐紮南庄

隨即掀起日人血腥鎮壓、日阿拐率同賽夏族人奮勇抗日的序幕。

經過五十天的攻戰

日阿拐所率聯軍無力抵抗

於八月間慘敗

日阿拐堅持不肯投降

率領部分殘兵進入加里山區

抑鬱病殁。

對於堅決抗日的日阿拐

持地參事官鐵面無情地專注在如何處分從日阿拐處沒收的88甲既墾地。

臺灣總督府於1904年(日明治37年)1月決定將這些地編入普通行政區;同年2月

指示將竹南一堡轄內北獅里興社、獅頭驛社等地

以遺漏的「舊普通行政區」名義

改以街庄單位追補編入;3月31日

南庄賽夏族居住的地區

正式編入普通行政區域內。

賽夏族從此被認為生活狀態已達適合實施普通行政之程度

換言之

已變成日方眼中殖民統治而不抵抗的溫順農民。

*事件結果:最後

日阿拐所率聯軍無力抵抗

於八月間慘敗

日阿拐堅持不肯投降

率領部分殘兵進入加里山區

抑鬱病殁。

持地參事官鐵面無情地專注在如何處分從日阿拐處沒收的88甲既墾地。

臺灣總督府於1904年(日明治37年)1月決定將這些地編入普通行政區;同年2月

指示將竹南一堡轄內北獅里興社、獅頭驛社等地

以遺漏的「舊普通行政區」名義

改以街庄單位追補編入;3月31日

南庄賽夏族居住的地區

正式編入普通行政區域內。

參考資料 http://taipedia.cca.gov.tw/taipedia/Entry/EntryDetail.aspx?u=ListEntry.aspx?AttrType=-1&AttrId=-1&AttrName=&TypeId1=58&TypeId2=331&name1=%e6%b0%91%e6%97%8f%e4%ba%ba%e9%a1%9e&name2=%e6%ad%b7%e5%8f%b2%e4%b8%8a%e7%9a%84%e5%
賽夏族是居住於新竹苗栗一帶山腳地區的「蕃人」

人口少

土地面積小

生活以狩獵為主、農業為副。

因與竹東的泰雅族接鄰

而有通婚的姻戚關係。

竹南大湖的賽夏族

又與漢人

特別是客家人

時常接觸

故也有原為平埔族一支的說法。

所以清代稱他們為「南庄化番」或「合番」

以與內山的「生番」有所區別。

所謂「化蕃」

是指文化程度介於「熟蕃」與「生蕃」之間。

賽夏族抗日事件的主謀為南獅里興社頭目日阿拐

據說他是漢人子弟

只因被「蕃人」養育而入「蕃」籍。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纂的「理蕃誌稿」第一編

賽夏族為主體的抗日事件是「討伐南庄蕃」事件

其記載如下:  一九○二年七月

討伐新竹廳下的南庄支廳管轄內蕃人(賽夏族)

當初

在該蕃地的南獅里興社

有一頭目稱日阿拐

從所在地製腦者取得山工銀(依灶數支給的和蕃費)

累積數萬金

役使漢人開墾水田

擁有佃戶數十

稱雄於蕃界的一角。

旋因該地方有人企圖開墾山場而使其不滿

且製腦者之中有人怠納山工銀而使其憤怒

決然起來燒卻南庄街

欲驅逐當地居民及製腦者。

於是糾合招來附近的各蕃族(賽夏族和泰雅族)

及潛伏桃仔園、新竹、苗栗三廳之下的匪徒殘黨。

七月六日忽然襲擊並包圍南庄支廳。

在事發的前一天

因該地方有不穩的傳說

派遣新竹守備的一中隊及警察官若干

得以援助其急。

按著有步兵二中隊及砲兵若干到來增援。

經討伐五旬

至八月始平定之(其後

日阿拐逃亡病死

殘徒的凶惡者數十人加以殺戮

其他餘族完全喪失反抗氣力

而悉納槍器給官方

進入隘線之內

從事農耕)。

隨著該廳下的北埔支應管轄內蕃人大隘社

及樹圯林支龐管轄內蕃人畢萊社

也都各奉官命

於翌一九○三年一月

將槍器納官。

至此

賽夏族之亂全部掃蕩平定。

  以上的記載

雖然是從日本統治者的立場敘述

但是也提供了多方面的線索

值得加以深入探討。

  首先

可以發現南獅里與社頭目日阿拐

是非常富有的「蕃人」

跟一般所想像的貧窮落後的野蠻人完全不同。

  南庄的賽夏族之中

另外還有像日阿拐那樣有資產的「蕃人」。

這些「蕃人」

不是光收租金享受的游手好閒之輩

而是吸收知識

自己去主持樟腦事業

懂得去爭取更多的利潤

對有利益的生產事業是不甘落後

具有一種企業家精神的「蕃人」。

根據「專賣制施行前的製腦許可表」

南庄地區的特許專利者中

有三名「蕃人」被臺灣總督府特許從事製腦事業。

其中日阿拐

在竹南一堡獅里興聯興庄

設灶一四○、大鍋八三個、小鍋一二九七個;獅頭驛的張有准

在竹南一堡獅頭驛

設灶十一、大小鍋三○二個、獅里興庄的絲大尾

在竹南一堡獅里興

設灶一九五、大鍋一六五個、小鍋三○四個。

此三人都是在一八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獲得特許

其許可期限至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為期三年。

其中

日阿拐和絲大尾

是南庄賽夏族的代表人物。

  臺灣總督府當時決定准許「蕃人」從事製腦業

是基於一種政策性的考慮。

這是延續清代「蕃人」使用土地和地上產物時的「舊慣」

以「民木」的名義准許「蕃人」砍伐

即准「蕃人」對私有的樟樹採伐製造樟腦

而與一般漢人對「官木」獲准特許專利不同。

一八九六年九月

南庄撫墾署長水間良輔給民政局長水野遵的報告說:臺灣總督府的「蕃地」為國有地政策

一時難以貫徹實施

對「蕃人」仍依照舊慣

其既得權益暫時採取保留措施

亦即對既墾的田園

仍承認為「蕃人」的「私有地」

對未墾的林野

依照部落人口多寡

把部分林野劃為部落的「共有地」

至於頭目所申請的製腦業

則以「民木」的名義處理

准許其製造樟腦。

    南庄撫墾署長鑑於南庄「蕃人」早在清光緒十二、三年(一八八六、七年)間即受大嵙崁撫墾局的招撫歸化

改習漢俗

並且也有清廷官方發給的「墾單」

從事誘導「生蕃」務農

並且也自勉開墾而積蓄資產

故把南庄「蕃人」看成「熟蕃」

向決策當局建議承認其土地「私有權」。

但是水野民政局長

對南庄撫墾署長的建議

並沒有做任何肯定的答覆

僅以「民木」的形式通告

只承認「蕃人」對樟樹有種植和養護的效能

並不承認南庄「蕃人」對那塊土地有「私有權」。

換言之

水野民政局長在將「蕃人」傳統所有的土地轉變為日本國有土地的過渡時期

很巧妙地以「民木」處理

僅承認那土地的「地上權」

即樹木的私有權而已。

南庄「蕃人」本來就對土地有強烈的所有權觀念。

這對臺灣總督府認定「蕃地」為國有地的政策

構成障礙

而且非剷除不可

但在過渡時期

手段暫緩

以「民木」看待。

    就事件性質言

很明顯地這是一次「蕃人」和漢人聯合起來發動的抗日行動。

「蕃人」和漢人站在同一條利益陣線上

抵抗日本的經濟侵略。

至於不加入抗日行列者

早已被日本當局懷柔「撫育」

成為日本臺灣總督府推行「理蕃」政策的「爪牙」了。

  賽夏族的抗日

是起因於日本國家權力

剝奪其樟腦製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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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4200816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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