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
身心障礙聲請
還有行走能力是否就不行聲請?那天帶我爸拿著聲請表去私立的醫院~醫生說他不敢開怕會抓去關~又說還會行走就不行我爸雖然會走路但是走的很慢~左腳抬不太起來!反應非常的遲鈍~爸有時聽我們說話都聽不懂~說話也說的不清楚我們也聽不懂他再說什麼~總之語言跟智商不足右手拿東西時會顫抖很自然手會左右轉動左手手掌會握掌和三隻手指頭(大拇指.食指.中指)會掐的很緊~嘴巴張開.舌頭會捲會吐~ 這樣的情形會通過嗎?是否一定要省立醫院才敢?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 7月開跑 作者: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012年1月12日 下午4:27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定今年七月全面開跑!
衛生局指出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內政部於今年將現行身心障礙鑑定分類系統十六類疾病名稱的分類方式
改採為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
鑑定報告及需求評估方式將由醫事、社工、特教、職評等人員組成專業團隊共同完成。
為了讓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制度
於七月份順利上路
去年全國各縣市社、衛政單位配合內政部及衛生署的政策
啟動全國一萬名身障者試辦計畫
以「重新鑑定」與「新申請鑑定」的個案為對象
參與試辦計畫
藉以提供今年實施新制政策修訂的方向
及促進新制鑑定順利進行。
衛生局長許明倫表示
目前
持有身心障礙鑑定手冊到期的民眾
可以先行體驗「新制鑑定」;本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有基隆長庚醫院、署立基隆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基隆市立醫院、臺灣礦工醫院及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計六家。
衛生局說
民眾可以先到區公所一併領取現制與新制的鑑定表
再到鑑定醫院由專科醫師
進行身體功能結構鑑定後
轉由醫院鑑定專員(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人員、社工、臨床心理師或護理師擔任)評估身體活動限制
以及參與障礙的程度鑑定
醫院鑑定完成即送件至衛生局行政審查後
將鑑定表函送社會局
由社會局之需求評估團隊安排社工
以電話約訪的方式
主動聯繫個案或家屬到家裡進行試評的需求評估
與身障者和家人共同討論福利與需求
以完成試評作業及協助案家連結迫切的福利資源服務並提供諮詢。
衛生局說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自今年七月起實施
三年內將以「新申請、申請重新鑑定或原領有手冊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實行對象
四年後再以「全面以永久效期手冊者」進行新制鑑定。
衛生局呼籲民眾
積極配合參與今年醫院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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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2110700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