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販賣的維士比、保力達B是飲料?還是藥品?
檳榔攤販賣的維士比、保力達B是飲料?還是藥品?
曾經有網友已經問過類似的問題了
那麼我就把他轉貼到這裡讓你參考一下~記者梁超人/台北縣報導】臺北縣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衛生課課長郭國慶於十一月三十日表示
近來電視上常見的畫面
一群勞工朋友所注視著「維士比」飲料之鏡頭
就會誤導電視前觀眾以為是飲料
因為「維士比」非屬食品
是一種含酒精的口服液藥品
得經由申領藥局、藥商許可執照之藥事專業場所始得販售
如販售者則屬違反「藥事法」之規定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處分。
市面常可於雜貨店、檳榔攤、餐廳或飲食攤上看到「維士比」、「保力達B」..等含酒精的口服液藥品陳售
「維士比」有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衛署藥製第004782號藥品許可證
(成分:卡洛里複方製劑、其他腸胃道藥物複方、維生素B群複方..等);及「保力達B」有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衛署藥製第003870號藥品許可證
(成分:呼吸及大腦興奮劑複方、卡洛里複方製劑、維生素B群複方..等)
二者均屬「指示用藥」
民眾如欲購買就應至合法之藥局、藥房購買
由現場執業之藥事人員提供服用此類含酒精成分之藥酒之說明
讓消費者用藥有保障。
北縣衛生局為避免民眾誤認含酒精口服液之藥品為一般飲料
目前已加強查緝非藥商販售「維士比」、「保力達B」..等含酒精的口服液藥品之業者或場所
該局今年度已查訪五五一八家
經查獲未申領藥商許可證販售者已處行政處分在案者二十三家
該局再次呼籲未申領藥局、藥商許可執照之業者勿以身試法故意違規陳售
如經查獲定予以重罰。
並請喜好「喝一杯」的朋友要認清「維士比」、「保力達B」..等含酒精的口服液藥品是藥品
藥品有其藥理作用亦有其副作用
長期飲用者須考慮自身健康狀況是否適於飲用
建議至合法藥局或藥房購買才能有專業的藥事人員可作用藥諮詢
也請在飲用前再次詳閱其外觀標示之說明
以保障您的健康。
參考資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12903855
這兩樣其實算是藥品
檳榔攤販售是違法的以下引用自市民健康網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單位名稱:衛生局第四科聯絡人:姜郁美科長聯絡電話:27205313日期:93年11月10 日有關頗受藍領階級青睞的維士比、保力達B等藥品在藥物分類上屬於指示用藥
販售該等藥品應先申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領得許可執照後
始得營業。
不當服用或濫用仍有害健康
倘未依照藥品標示的用法及用量服用
嚴重者將損壞肝臟
影響身體健康。
據聞維士比、保力達B等液態劑型藥品
常被司機或工人當作提神飲料
因其本質還是藥物
如不當服用
將危害健康。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加強藥政管理以確保國人用藥安全
九十三年將非正規醫療場所列為重點稽查項目
今年一至十月間加強查察非藥商販售含酒精類口服液藥品及其他不法等共計檢查了超商、菜市場、電視購物、情趣商店、檳榔攤、餐廳、大賣場等共1590家
其中因販賣維士比、保力達B等而被查獲之無照藥商有6家
均已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
並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查獲不法藥物19件
其中偽藥8件、禁藥9件不法醫療器材1件
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劣藥1件已處分行政罰鍰在案。
衛生局除按月執行藥物檢查及藥商普查工作外
並辦理藥商講習會;本次出動大批稽查人力
以聯合稽查方式會同警方進行檳榔攤大突檢!
並由衛生局張局長及第四科姜科長親自率隊查核。
自即日起將於一週內對市內各檳榔攤、菜市場、夜市、餐廳等進行無預警突檢
倘發現違規販售維士比、保力達B等藥品將依法處辦。
為打造一個優質用藥環境
保障消費權益及健康
衛生局再次呼籲市民如發現檳榔攤等違規販售藥物請與該局聯絡(檢舉電話:二七二八七○八九)倘因舉發而經查獲不法
檢舉人亦可領取獎金!
民眾如有藥物或醫療相關問題
歡迎上市民健康網醫療諮詢專區:網址(http://www.healthcity.net.tw/healthcare/article.asp)
是藥品...因為之前做的超商有在賣....這需要有申請藥品販賣執照的才能賣...沒申請藥品販賣執照的被抓要罰錢...還有常喝這個肝會不好.....
說是這麼說但是現在你只要去任何像是雜貨店或檳榔攤之類的地方還是買的到保力達B或是維士比不過北部好像是保力達B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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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達B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4020127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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